類風濕關節炎屬慢性關節病,患者通常需長期服用抗風濕藥。在中國,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平均經歷了2.5年才得到正確的醫療診斷;未經治療的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兩年致殘率達50%,3年致殘率達70%,大約有四成患者認為他們的疾病并沒有得到良好管理。
研究發現早期即獲得充分緩解的患者大部分可以在之后很長一段時間內減少藥物劑量甚至完全停藥。對患者而言這意味著爭取早期階段內緩解病情有減輕對藥物依賴和減少醫療開支的希望。由此可見,同樣是以藥物控制炎癥緩解病情,早期緩解的價值肯定要比晚期緩解大,早期緩解的獲益肯定要比晚期緩解大,因此,治療類風濕關節炎的“最佳窗口期”即是在其早期階段。類風濕的早診早治非常關鍵,當發生關節腫痛且持續2~3周以上時,應及時到風濕免疫科就診。盡管類風關不能治愈,但只要做到個體化的規范治療,絕大多數都能控制住。
過去,類風濕關節炎早期階段的具體時間跨度沒有統一標準,從關節痛發病開始計算有的定義為1年,也有的定義為3年。多數類風濕性關節炎的關節侵蝕發生在起病1~2年內。因此,如不在早期進行恰當的治療,會導致關節畸形、功能受損,出現不可逆的損害,并加大疾病治療的難度。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軟骨或骨質破壞最早可以在發病的3個月內就出現,國際公認的治療的最佳時間是起病3個月內。起病三個月內為黃金治療期,有利于真正篩選和診斷那些損傷輕微預后良好的早期類風濕關節炎患者,及時給予充分的藥物治療,盡快恢復關節功能,縮短治療時間。錯過這一治療“最佳窗口期”不僅徹底恢復關節功能無望,而且面臨長期藥物依賴的困境。
三個月的時限對每一名新發類風濕關節炎患者而言都十分寶貴,爭取在此階段內盡早緩解亟需患者和醫生共同努力。患者方面最要緊的是就診及時,當出現多發性小關節痛和晨僵的癥狀就向風濕科大夫咨詢,完善血清、影像學方面相關檢查,盡早明確診斷。醫生方面最要緊的是準確評估關節病變的輕重緩急,合理選擇首個治療藥物,密切隨訪,一旦發現療效欠佳就及時調整方案。
類風濕患者2年致殘率達50%,發病后2年內,主要問題多是關節中的滑膜發炎,骨質尚未達到明顯破壞的程度,規范治療仍能較好地預防殘疾。但是,類風關是一種進展性疾病,如果不在最佳治療期進行規范治療,很容易使骨質破壞不可恢復,導致嚴重畸形甚至殘疾。
這里需要提醒的是,夏季是風濕和類風濕疾病治療的最佳季節,因為此時溫度較高,身體機能處于活躍時期,更有利于疾病的康復。此外,患者風濕和類風濕疾病在接受治療的同時,患者需要注意保暖,保持衣物的清潔干爽,此外要多運動,提高身體免疫力,以幫助恢復健康。